1.建立税收激励机制。建立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万元(含)以上2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年用电量超过1万千瓦时的企业入库税费、产值、能耗数据库。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年纳税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新建成投产当年纳税总额达到5万元的工业企业,按缴纳地方税收的比例实施奖励。
2.强化项目建设。按照“储备一批、前期一批、开工一批”的要求,积极谋划建设一批有利于我区产业链完善、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结构优化的重大产业投资项目。每年重点抓好1项重大产业项目,争取五年完成13亿元以上的产业投资,力促实体经济投资的质量和规模不断取得新突破。加强重点技术改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责任落实、全程服务、跟踪督查和信息报送,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完善园区项目基础配套设施,优化项目开工条件,促进一批大项目落地、开工、投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建项目,在批准建设期内建成投产并通过环评、安评等验收的,按投资额的大小给予奖励。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进与知名企业的合作联系,借梯登高促进本土经济与外部经济融合。促进发改、工信、招商等部门与在外陇商会沟通联络,及时掌握在外陇商投资意向,使一批项目回归落地。加强与央企、世界5强企业以及行业龙头企业的联系接洽。继续实施“大招商、招大商、区上主要领导带队招商”的措施,每年争取落地一批总投资超1亿元的招商引资项目。 4.鼓励小微企业兴实体、上规模。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对新建项目建成投产并升入规模以上、或规模以下首次升级为规模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5.构建综合性和专业化相结合的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鼓励支持建立综合性的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技术创新、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员培训、设备共享等服务的专业化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当年新增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用于生产性流动资金的贷款,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给予补助。 6.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并培育一批带动作用大、技术含量高、辐射效应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培育一批科研能力强、市场前景好、技术水平高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对在本区组织实施并经审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给予奖励补助。 7.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每年重点抓好1项以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对在本区组织实施,厂房扩建、设备购置、技术转让、软件购置、测试安装费总额在1万元以上,并按规定备案或核准的传统产业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给予奖励。 8.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加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梯队和新产品试制建设,重点支持企业建设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积极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奖励。 9.深入实施品牌创建计划。集中力量培育、宣传、保护、扶持和发展“金南瓜”“金花寨”“昆仑雪”“金张掖玉米种子”等一批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和占有率的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对获得中国名牌(驰名商标)、甘肃省名牌(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工业企业给予奖励;对被认定为甘肃省优秀新产品、新技术的企业,获得全国质量奖和省、市质量管理奖的企业给予奖励。1.开展技术中心认定。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以下简称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对国民经济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由工信、发改等部门按照《甘肃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予以组织认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奖励,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11.发展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对采取或研发先进节能技术、设备、工艺、产品,改造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的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项目,按规定备案或核准的,按照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奖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并被评为省级绿色企业和对列入开展清洁生产试点计划的企业,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奖励。12.信贷资金扶持。加大“助保贷”“助创贷”“双创贷”等政银合作信贷产品投放力度,进一步丰富政银合作信贷产品数量,实现政银合作模式在全区所有商业银行的全覆盖。每年统筹资金1亿元(区财政5万元、经开区5万元),专项用于规模以上企业银行贷款转贷调头资金调度。13.加大金融激励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激励考核办法,在科学考评优化账户设置的基础上,实施财政性对公存款动态调整,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对符合或基本符合信贷条件的企业,全面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信贷合作关系。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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