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支持科技人才服务全市产业企业项目发展的意见

2021-12-03 00:00

为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人才与产业、企业、项目深度融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平凉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平发〔2017〕28号)、《平凉市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引领加快创新型平凉建设的意见》(平办发〔2021〕46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如下意见。 

一、鼓励支持科技人才离岗创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科研人员,由本人申请、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可离岗创业。离岗创业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可以申请延长1次,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离岗创业期间,保留原单位人事关系和职务级别,工龄、原岗位任职时间或聘用时间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与原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参加职称评审。离岗创业人员协议期满或提前返回时,如无相应岗位空缺,可突破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将其聘用至不低于离岗创业时原岗位等级的岗位。对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可以享受国家创业有关扶持政策。自愿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社保转接手续。对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申请离岗创业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其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 

二、鼓励支持科技人才兼职或在职创新。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可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开展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活动。对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的科研人员,保留工资、社保等各项福利待遇。科研人员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期间,可申请单位批准实行相对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与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股权激励的权利,取得的工作业绩可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评优选先的依据。在职称评审时,可将其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的时间认定为支农和到基层帮扶工作经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 

三、鼓励支持科技人才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可选派科技人才到各类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选派人员与派出单位在岗的同类人员享有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审等权益。派出单位、选派人员、派驻企业应当签订三方协议,约定选派人员与派驻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权益分配的权利。合作期满后,派出单位应安排选派人员回原岗位或相应等级的岗位工作,其在企业工作的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依据。对完成或者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及时奖励,所需经费由派出单位通过现有经费渠道解决。在企业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考核比例。在职称评审时,可将选派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的时间认定为支农和到基层帮扶工作经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 

四、鼓励支持科技人才开展培训交流。围绕全市主导产业链,每年组织100名以上乡村振兴、智能光电、煤电化冶等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方面的科技人才,赴发达地区开展学习培训和技术交流。每年选派10名以上科技人才参加“西部之光”和“陇原之光”人才研修培养计划。围绕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实施,组织选派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省举办的高层次专业科目高级研修班。扎实做好东西部协作人才交流工作,积极邀请相关协作区科技专家来平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才赴相关协作区开展学习交流,每年双向互派交流科技人才200名左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 

五、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使用、考核、服务、保障等制度机制,支持科技特派员到产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科技型企业等创新创业基地,参与科技项目,开展科研试验、技术示范与推广服务。科技特派员每年在基层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00天,服务情况作为职称评聘、评先选优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每年设立不少于10万元的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由科技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开展技术服务、培训、项目支持、奖励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 

六、鼓励支持专家服务团队建设。启动实施专家人才助力乡村振兴行动,采取“统一领导、分块负责、按需选派、定期轮换”的方式,打破人才区域、层级限制,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发展,在全市范围内选拔100名高级专家,组建果业技术、畜牧养殖、文化旅游、教育教学、医疗卫生等专家服务队,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技术指导等方式,常态化下沉基层一线培养各类人才,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林草局、市文旅局、市畜牧兽医局 

七、鼓励支持专家工作站(协同创新基地)建设。高校、科研院所具有研究员、教授、正高级工程师或同等职称的知名专家,可在市内企业、产业基地和园区建立专家工作站(协同创新基地),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学术交流、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创新人才等。专家工作站(协同创新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运行良好、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市、县(市、区)政府每年从人才工作经费中各给予5万元的专项补助。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再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 

八、加大科技项目支持力度。着眼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有机链接,围绕制约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积极探索“揭榜挂帅”等科研项目立项形式,采取定向组织、悬赏揭榜等方式,公开征集遴选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应用面广的科研项目和推广难度大、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面向社会招标,引导科技人才积极参与。科技部门在筛选确定或者推荐科研项目时,优先支持符合国家和省、市发展战略、紧贴全市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际、具有显著科技示范效果的项目,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给科研院所和科技人才定向安排项目,引导科研人员在区域创新发展中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 

九、健全完善科技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市、县(市、区)政府每年在核定的表彰奖励限额内,设立“科技功臣奖”“中青年创新人才奖”“优秀科技人才奖”等奖项,用于表彰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对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科技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限制评聘中、高级职称;获得市(厅)级综合性奖励者,可不受岗位结构限制,优先评聘中级职称。对在领衔重大课题攻关、重点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事业单位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倾斜。全面落实急需紧缺人才保障待遇,对引进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因业绩突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急需紧缺人才,优先保证其配偶随调或安置就业,切实解决两地分居问题。凡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服务或科研工作的科技人才,按正常出差对待,由派出单位报销相关费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 

十、强化科技人才编制保障。加大编制动态调剂和统筹使用力度,全力保障科技人才引进和储备。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优先用于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科技人才;编制规模较小的单位,不受预留空编限制,满编运行。现有编制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编制总量内统筹调剂解决,或通过周转编制解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十一、强化科技投入财力保障。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步增长机制,确保全市财政科技投入增幅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到2022年,市、县(市、区)和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分别达到1.5%、0.5%、3%以上。到2025年,市、县(市、区)和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分别达到2%、1%、5%以上。各县(市、区)和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要设立本级科技专项经费,用于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平台奖补,2022年科技专项经费数额不低于财政科技支出总额的5%,并逐年提高专项经费预算。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 

十二、加快推进科研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自主权,由事业单位根据人才引进目录自主制定和发布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并组织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劳动薪酬制度改革,科学合理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科研人员“双创”等制度和办法。事业单位可根据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创新工作需要,申请设置创新型特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创新型特设岗位聘用的科研人员可与单位协商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积极为科技人才松绑,让科技人才静心搞研究,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才智和力量。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 


展开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信息
  • 厂房租购平台
  • 其他招商信息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
    政策下载
    在线咨询
    电话沟通
    电话咨询
    400-115-5265
    免费下载产业扶持资料